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德国斯图加特西南广播交响乐团到杭州、深圳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5〕1993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5]1367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市对外文化交流公司邀请德国斯图加特西南广播交响乐团一行110人,于2005年10月31日至11月2日到浙江杭州、广东深圳进行营业性演出。
请主办方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五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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