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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5年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5年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厅发[2005]1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国土资源部印发了《国土资源管理系统行政为民措施》和《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工作人员禁令》(国土资发[2004]11号,以下分别简称《十项措施》和《五条禁令》),要求全国国土资源系统依法履行国土资源管理职能,严格执法、优质服务、依法、高效向全社会公开国土资源政务信息,达到便民、利民。按照《关于切实加强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行政为民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107号,以下简称《通知》),2004年部组织开展了全国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并对全国地(市)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确定了6个省级和10个市级“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示范单位”,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进一步加大各级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力度,提高网上信息服务质量,切实促进国土资源管理系统依法行政和行政为民,牢固树立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公正、公平、公开的良好社会形象,部决定根据《十项措施》、《五条禁令》和《通知》的具体要求,今年继续开展对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情况的检查。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按照《2005年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执行情况检查工作方案》(见附件)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2005年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执行情况检查工作方案》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二○○五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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