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按钮

详情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珠海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的决定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珠海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的决定

(2004年7月2日珠海市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4年7月8日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4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4年7月2日市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珠海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珠府令第39号),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分享到:
新浪微博 人人网 QQ空间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