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俄罗斯莫斯科国家大马戏团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5〕1647号)
华瀚国际文化发展公司:
你公司瀚演报(2005)50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公司邀请俄罗斯莫斯科国家大马戏团一行50人,携6只熊、5只虎、3只狮子、9只猴子、24只狗,于2005年10月至11月到北京、上海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五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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