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奥地利民族音乐乐团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5〕1636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5]1097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美琪演出经纪有限公司邀请奥地利民族音乐乐团一行50人,于2005年9月15日至25日到上海、江苏、浙江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及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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