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俄罗斯古典模范芭蕾舞团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5〕1590号)
华瀚国际文化发展公司:
你公司瀚演报[2005]22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公司邀请俄罗斯古典模范芭蕾舞团一行70人,于2005年9月20日至10月15日到北京、上海、江苏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五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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