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秦山第三核电厂一号机组备用贯穿件10186永久性变更请示的批复
(国核安发〔2005〕79号)
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秦山第三核电厂一号机组备用贯穿件10186永久性变更的请示》(秦三核安发〔2005〕184号)收悉。
根据《核电厂运行安全规定附件一 ――核电厂换料、修改和事故停堆管理》(HAF103/01)的规定,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相关文件进行了审评,经审评认为你公司一号机组备用贯穿件10186永久性变更是可以接受的,现批准该变更。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方案实施变更,确保变更后安全壳压力边界的完整性和核电厂的运行安全。
二○○五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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