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按钮

详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成立商务部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公室的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成立商务部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公室的通知

(商运字〔2005〕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分享到:
新浪微博 人人网 QQ空间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