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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南宁市
【发布文号】南府发〔2005〕95号
【发布日期】2005-08-08
【生效日期】2005-08-08
【失效日期】--
【文件来源】
南宁市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首府南宁公共场所及设施规范用字(中、外文)检查实施方案
首府南宁公共场所及设施规范用字(中、外文)检查实施方案
(南府发〔2005〕9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并驻市各单位:
现将《首府南宁公共场所及设施规范用字(中、外文)检查实施方案》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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