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墨西哥国家交响乐团到浙江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5〕1449号)
北京中文发文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中文发报(2005[006])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公司邀请墨西哥国家交响乐团一行105人,于2005年9月2日至9月13日到浙江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五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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