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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芬兰钢琴家劳拉・米考拉等4人到上海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芬兰钢琴家劳拉・米考拉等4人到上海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5〕1433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5]948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市演出公司邀请芬兰钢琴家劳拉・米考拉、波兰钢琴家马切宜・皮库鲁斯基、法国钢琴家尼古拉斯・斯达维和俄罗斯钢琴家伊尔嘉・斯盖普斯共4人,于2005年8月26日到上海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五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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