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按钮

详情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美籍华裔歌手费翔到昆明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美籍华裔歌手费翔到昆明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5〕1366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2005]592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汉唐盛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邀请美籍华裔歌手费翔,于2005年8月7日到昆明参加“华夏龙情・星光灿烂”演唱会演出活动。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分享到:
新浪微博 人人网 QQ空间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