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巴西里约桑巴舞蹈团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5〕1178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2005]581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市对外文化交流公司邀请巴西里约桑巴舞蹈团一行18人,于2005年7月至9月到北京、广东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演员着装应符合我国观众欣赏习惯。
请你局及其他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五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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