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举办韩国歌手郑智薰歌迷见面会的批复
(文市函〔2005〕1146号)
中国国际文化艺术公司:
你公司国艺[2005]发字30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公司于2005年7月1日在北京举办韩国歌手郑智薰歌迷见面会。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活动。
请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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