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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通告2005年第5号

交通部通告2005年第5号

关于公布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名单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的规定,下列企业符合国际船舶运输业务经营资格条件,获准取得《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书,准予从事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的国际海上运输经营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二OO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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