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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山西省
【发布文号】晋政办发〔2005〕52号
【发布日期】2005-06-27
【生效日期】2005-06-27
【失效日期】--
【文件来源】
山西省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5〕5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从2005年7月1日起,全省城镇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5元。
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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