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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国务院
【发布文号】国函[2005]55号
【发布日期】2005-06-24
【生效日期】2005-06-24
【失效日期】--
【文件来源】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务院关于同意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2005年6月24日国务院文件国函[2005]55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万州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请示》(渝府文〔2004〕2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驻地由太白岩街道迁至陈家坝街道。搬迁经费由你市自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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