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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2005年6月24日国务院文件国函[2005]55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万州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请示》(渝府文〔2004〕2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驻地由太白岩街道迁至陈家坝街道。搬迁经费由你市自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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