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按钮

详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领导成员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领导成员的通知

(2005年6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国办函[2005]66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刘越同志担任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副主任,胡玉敏同志不再担任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副主任。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分享到:
新浪微博 人人网 QQ空间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