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延长我省森林防火戒严期的通告
(琼府〔2005〕32号)
根据当前的旱情和气候发展趋势,为了更好地保护森林资源、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省政府决定将我省今年森林防火戒严期延长至2005年7月31日。在此期间,严禁在林地内炼山、烧荒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特此通告。
二○○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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