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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告2005年第21号

商务部公告2005年第21号

对中矾土的海关税则编码调整的公告




为规范矾土出口管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对《2005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和《2005年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04年第78号公告)中矾土的海关税则编码做出调整如下:

一、矾土项下其他粘土(HS编码25084000.00)不再实施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

二、调整后的矾土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海关税则编码见下表:

货物种类 HS编码 货物名称 单位
矾土 25083000.00 耐火粘土(包括矾土、焦宝石及其他耐火粘土) 公斤
26060000.00 铝矿砂及其精矿 公斤


三、上述调整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


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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