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按钮

详情

国务院关于同意上海市调整宝山区和崇明县行政区划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上海市调整宝山区和崇明县行政区划的批复

(2005年5月18日国务院文件国函[2005]40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将宝山区长兴乡、横沙乡整建制划入崇明县的请示》(沪府〔2005〕2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宝山区的长兴乡、横沙乡划入崇明县管辖。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勘定。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分享到:
新浪微博 人人网 QQ空间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