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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新加坡歌手陈洁仪到江苏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新加坡歌手陈洁仪到江苏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5〕782号)




江苏省文化厅:

你厅苏文市(外)[2005]64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江苏省演出公司邀请新加坡歌手陈洁仪,于2005年5月17 日至6月19日作为音乐剧《雪狼湖》的嘉宾到江苏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五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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