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马来西亚歌手王光良、黄品冠、宇恒到福建参加歌迷见面会演出活动的批复
(文市函〔2005〕790号)
福建省文化厅:
你厅闽文市[2005]64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福建省演出公司邀请马来西亚歌手王光良、黄品冠、宇恒,于2005年5月28日至6月5日分别到福建参加歌迷见面会演出活动。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五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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