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宁化监狱的批复
(闽政文[2005]161号)
省监狱管理局:
《关于撤销宁化监狱的请示》(闽狱〔2005〕121号)和《关于处理宁化监狱撤销后若干善后事项的请示》(闽狱〔2005〕122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撤销宁化监狱,宁化监狱撤销后的监狱司法专项编制划转、挂欠省财政周转金的处理、离退休和留场退养人员的管理等相关善后事宜,请你局直接与省委编办、省财政厅、人事厅、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和当地政府分别联系,按有关规定办理。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五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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