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新加坡歌手孙燕姿到安徽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5〕652号)
安徽省文化厅:
你厅皖文管[2005]91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安徽省演出总公司邀请新加坡歌手孙燕姿,于2005年5月18日到安徽参加2005中国国际徽商大会开幕式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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