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核发北京博文实达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全国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批复
(文市函〔2005〕626号)
北京博文实达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2004年12月10日申请收悉。
经审查,你公司已符合全国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企业的设立条件,同意核发全国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此复。
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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