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奥地利“激情爱尔兰”歌舞团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5〕580号)
天创国际演艺制作交流有限公司:
你公司天演办字(2005)003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公司邀请奥地利“激情爱尔兰”(PASSIONATE IRELAND)歌舞团一行26人,于2005年4月25日至8月31日到上海、浙江、江苏、甘肃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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