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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47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4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58号令)和国家质检总局2003年第122号公告的规定,现将第三批通过国家质检总局审核,并获得《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资格证书》的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宁夏有限公司等11家机构(见附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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