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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7号
【发布日期】2005-03-31
【生效日期】2005-03-31
【失效日期】--
【文件来源】
海关总署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7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7号
关于进口烟煤实行暂定关税税率的公告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5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对其他烟煤(税则号列27011290)进口关税实行3%的暂定税率。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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