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证券交易数据交换协议》等八项行业标准的通知
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郑州商品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
《证券交易数据交换协议》等八项行业标准,经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通过,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准的编号和名称
JR/T0016-2004 期货交易数据交换协议
JR/T0017-2004 开放式基金业务数据交换协议
JR/T0018-2004 证券登记结算业务数据交换协议
JR/T0019-2004 银证业务数据交换消息体结构和设计规则
JR/T0020-2004 上市公司分类与代码
JR/T0021-2004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电子化规范
JR/T0022-2004 证券交易数据交换协议
JR/T0023-2004 证券公司信息技术管理规范
二、上述标准自发布之日生效。
三、上述标准由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证券分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四、有关标准的技术文本,可从证监会网站(www.csrc.gov.cn)下载。
二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