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加拿大“黑色新贵”乐队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5〕292号)
湖北省文化厅:
你厅鄂文化办[2005]20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湖北楚天演出有限公司邀请加拿大“黑色新贵”乐队一行6人,于2005年3月18日至28日到湖北、河北、浙江演出。
请主办方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五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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