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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告第3号

交通部公告第3号

《公路工程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JTG E30―2005)、《公路工程岩石试验规程》(JTG E41―2005)、《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 E42―2005)




现发布《公路工程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JTG E30―2005)、《公路工程岩石试验规程》(JTG E41―2005)和《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 E42―2005),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原《公路工程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JTJ053―94)、《公路工程石料试验规程》(JTJ 054―94)和《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J 058―2000)同时废止。

《公路工程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JTG E30―2005)与《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 E42―2005)由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主编,《公路工程岩石试验规程》(JTG E41―2005)由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主编。规程的管理权和解释权归交通部,日常的具体解释和管理工作由主编单位负责。

请各有关单位在实践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和修改意见函告规程主编单位(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邮政编码:100088;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498号,邮政编码:430052),以便修订时参考。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二OO五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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