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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哈尔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管理重心下移实施方案的批复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哈尔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管理重心下移实施方案的批复

(哈政综〔2005〕2号)





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呈报哈尔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管理重心下移实施方案的请示》(哈质监呈字〔2004〕11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哈尔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管理重心下移实施方案》,请按《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哈发〔2004〕17号)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并于2005年1月30日前将完成情况报市政府办公厅(综合二处,联系人:吴洪伟,联系电话:84664047)。

此复。

二○○五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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