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关于公布2004年度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验评结果的通知
(建住房[2005]6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各直辖市建委、房地局:
为促进物业管理规范发展,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2004年我部组织了对申报“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物业管理项目的考评验收,北京市美林公寓等143个物业管理项目达到了“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标准,被评定为2004年度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现予公布。
另外,根据有关省(市)建设厅(建委)的复验意见,决定取消北京市裕中西里小区等16个项目“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称号。
附件:
1、2004年度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名单(略)
2、取消“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称号的物业管理项目名单(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五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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