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法国大提琴演奏家马克・科比到上海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4〕2451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4]1813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市演出公司邀请法国大提琴家马克・科比,于2005年1月20日到上海演出。
请主办方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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