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巴西舞蹈演员到成都天府喜来登饭店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4〕2447号)
四川省文化厅:
你厅川文函[2004]150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四川省演出公司邀请巴西舞蹈演员一行3人,于2004年12月至2005年12月到成都天府喜来登饭店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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