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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加拿大爵士乐歌手戴安娜・克劳到上海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加拿大爵士乐歌手戴安娜・克劳到上海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4〕2441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4]1625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中演文化艺术有限公司邀请加拿大爵士乐歌手戴安娜・克劳(Diana Krall)一行5人,于2005年4月2日到上海举办个人演唱会。

请主办方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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