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迁安市、武安市为省级园林城市的复函
(冀政函[2004]141号)
唐山、邯郸市人民政府:
唐政呈〔2004〕88号、邯政呈〔2004〕64号文收悉。经省政府研究,同意迁安市、武安市为省级园林城市。希望迁安市、武安市以建设“园林式、生态型、现代化”新型城市为目标,树立科学发展观,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生态环境和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完善城市整体功能,促进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四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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