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加拿大皇家音乐学院交响乐团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4〕2332号)
湖北省文化厅:
你厅鄂文化办[2004]265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湖北楚天演出有限公司邀请加拿大皇家音乐学院交响乐团一行45人,于2004年12月至2005年1月到湖北、贵州、河北、浙江、山西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及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