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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加拿大皇家音乐学院交响乐团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加拿大皇家音乐学院交响乐团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4〕2332号)




湖北省文化厅:

你厅鄂文化办[2004]265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湖北楚天演出有限公司邀请加拿大皇家音乐学院交响乐团一行45人,于2004年12月至2005年1月到湖北、贵州、河北、浙江、山西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及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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