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俄罗斯莫斯科古典模范芭蕾舞剧院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4〕2291号)
华瀚国际文化发展公司:
你公司瀚演报(2004)38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公司邀请俄罗斯莫斯科古典模范芭蕾舞剧院一行50人,于2004年12月至2005年1月到北京、陕西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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