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俄罗斯下诺夫哥罗
德模范普希金芭蕾舞团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4〕2252号)
中国祥宇文化发展中心:
你中心中祥演[2004]065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中心邀请俄罗斯下诺夫哥罗德模范普希金芭蕾舞团一行47人,于2004年12月至2005年1月到北京、重庆、安徽、福建、辽宁、四川、山西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四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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