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关于开展中央企业法制建设和知识产权工作情况调查的通知
(国资厅法规[2004]263号)
各中央企业:
为切实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加强中央企业法律风险监控,调查了解大型中央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进展情况,推进中央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现将《中央企业法制建设和知识产权工作情况调查表》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填写,并将《调查表(一)》和《调查表(二)》分别于2004年11月30日、12月30日前报送国资委政策法规局。
Email : fagui@sasac.gov.cn
附件:(略)
1、中央企业法制建设和知识产权工作情况调查表(一)
2、中央企业法制建设和知识产权工作情况调查表(二)
国资委办公厅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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