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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美籍歌手许慧欣到扬州参加音乐剧《雪狼湖》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美籍歌手许慧欣到扬州参加音乐剧《雪狼湖》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5〕2170号)




江苏省文化厅:

你厅苏文市(外)[2005]189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江苏省扬州嘉华演出有限公司邀请美籍歌手许慧欣,于2005年11月5日到扬州参加音乐剧《雪狼湖》的演出。

请主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及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五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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