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瑞士小提琴家和奥地利钢琴家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4〕2113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4]1447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中演文化艺术有限公司邀请瑞士小提琴家道洛西娅・塞斯勒和奥地利钢琴家狄奥多尔・诺尔弗一行2人,于2004年11月至12月到上海、广西、湖北演出。
请主办方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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