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
莫斯科斯坦尼斯拉夫斯基――丹钦科模范音乐剧院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4〕1919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4]1181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东亚演出有限公司邀请莫斯科斯坦尼斯拉夫斯基――丹钦科模范音乐剧院一行95人,于2005年1月至2月到北京、上海、浙江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及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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