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4年第13号
关于设立首批煤炭国家规划矿区的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相关法规和《全国矿产资源规划》的规定,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在我国煤炭资源分布集中的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陕西省划定设立首批煤炭国家规划矿区。现将规划矿区名单及范围(见附件)予以公告。
附件:首批煤炭国家规划矿区名单及范围
二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