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王碧玉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哈政干〔2004〕6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政府决定,任命:
王碧玉同志为市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副局级,试用期一年);
王炳忠同志为市城市规划局助理巡视员;
邹勇刚同志为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王 平同志为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刘亚民同志为市公安局巡逻防暴警察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边洪霄同志为市群力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马国胜同志为市政府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副局级,试用期一年);
侯文龙同志为市国际工程咨询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长河同志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助理巡视员;
刘成伟同志为市城市供热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列伍岳前);
朱振德同志为市教育局副局长;
徐增得同志为市审计局副局长(列孙常龄前);
刘 发同志为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列李亚强前);
黄 明同志为市畜牧局副局长(列刘进盛前);
刘兴阁同志为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列常忠军前);
李 伟同志为市经济合作促进局副局长(列张景义前)。
免去:
纪春林同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卢洪喜同志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职务;
王长河同志市国际工程咨询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成伟同志市热电办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二00四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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