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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安徽省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04-06-26
【生效日期】2004-06-26
【失效日期】--
【文件来源】
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安徽省通信管理条例》的决定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安徽省通信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4年6月26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鉴于《安徽省通信管理条例》所规范的内容与我省邮政和电信经营管理体制不相适应,决定废止《
安徽省通信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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