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4年第9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58号令)和国家质检总局2003年第122号公告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对已经依法设立的检验鉴定机构进行了重新审核,现将第一批通过审核并获得《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资格证书》的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等19家机构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告。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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