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按钮

详情

文化部关于同意北京北极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变更《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北京北极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变更《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批复

(文市函〔2004〕1326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市〔2004〕456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北极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更名为北京东方互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并对《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相应事项进行变更。

此复。


二○○四年七月十四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分享到:
新浪微博 人人网 QQ空间 腾讯微博